实验室安全与防护操作规程
实验室存在各种不安全因素,如:烧伤、烫伤、割伤、中毒、失火、爆炸以及“三废”对环境的污染等。为确保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中心所辖各功能实验室。 1安全操作规程 1.1基本技术操作规程 1.1.1各实验室必须装贴安全提示牌,注明该实验室所属部门、安全责任人,以及涉及危险项目种类,防护要求,施救措施等。 1.1.2 各楼层必须安装突发危险事件(火灾、爆炸、毒品泄漏等)报警装置、喷淋洗眼装置,并悬挂醒目标识。 1.1.3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防护要求需要佩戴工作帽、防护镜的实验室还应佩戴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服应经常保持整洁。禁止穿工作服进入食堂或其它公共场所。在进行实验需要接触浓酸、浓碱的工作人员还应佩戴胶皮手套。 1.1.4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不准用实验器皿作茶杯或餐具,并不得用嘴尝味道的方法来鉴别未知物。工作完毕后离开实验室时应用肥皂或洗洁精洗手。 1.1. 5实验室遇到突然停电、停水时应立即将关闭电源及水源,以防恢复供电、供水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门、窗、水、电及各种压缩气管道是否关闭。 1.1. 6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大量试剂,临时存放少量试剂,试剂瓶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相符的标签,标明名称及浓度。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试剂要分类存放在专用试剂橱内加锁保管,并填写存放记录。 1.1. 7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乙醚、丙酮、浓盐酸、浓氢氧化铵等)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1.1.8取下正在加热至沸的水或溶液时,应先用烧杯夹将其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防止其爆沸,飞溅伤人。 1.1. 9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冲取出的坩埚和瓷舟等)要放在耐火石棉板上或磁盘中,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1.1.10带有放射性的样品,其放射强度超过规定时,严禁在一般化学实验室操作。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须经过特殊训练,按防护规定配置防护设备。 1.1.11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制订单独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保管人同意,或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1.1. 12实验室的室温,除特殊设备要求外,一般应保持在13~35℃之间,室温过低或过高应采取调温措施,否则对安全不利(如:易冻裂、易燃、易爆试剂的保存),对仪器的准确度、化学反应的速度、有机溶剂的挥发及萃取率等均有直接影响。 1.2危险化学品及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2.1能产生有害的气体、烟雾或粉尘的操作,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柜内进行。 1.2. 2严格控制剧毒物品使用,不经批准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3汞属于积累性毒物,应禁止使用,却因需要必须使用时应避免溅洒,并熟知汞溅洒后的处理方法。使用汞的实验室及实验台应备有特殊设施,以便收集偶尔洒出的少量汞。 1.2.4搬运大瓶(或坛装)酸、碱或腐蚀性液体时应特别小心,注意容器有无裂纹,外包装是否牢固。搬运时最好用手推车。从大容器中分装时应用虹吸管移取,不要将10公斤以上的玻璃容器用手来倾倒。 1.2.5 1.2.6凡在稀释时能放出大量热的酸、碱,稀释时都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操作时戴医用手套,操作后必须立即洗手,以防止造成意外烧伤。 1.2.7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一般不超过1000毫升)易燃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包括甲醇)、乙醚、苯类、丙酮及其它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药品应放在远离热源的地方,并保持室内通风。 1.2.8使用易燃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电炉及电源开关,更不可用明火或电炉直接加热。使用易燃溶剂进行加热实验时,一次不得超过500毫升,应用水浴或油浴等间接加热法,烧瓶中应加入防爆沸物质,并随时注意实验是否正常,做好人身防护和灭火准备。人离开时要及时拆去热源。 1.2.9严格遵守使用规则使用气体钢瓶。各种装有压缩气体的气瓶在贮运、安装及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2.9.1搬运气瓶时应先装上安全帽,不可使气瓶受到震动和撞击,以防爆炸。 1.2.9.2气瓶竖立放置时必须固定栓牢。 1.2.9.3气瓶不得与电线接触或放在靠近加热器、明火或暖气附近,也不要放在有直射阳光的地方,以防气体受热膨胀引起爆炸。 1.2.9.4开启压力表的阀门时要缓慢。气流不可太快,以防仪器被冲坏或引起着火爆炸。 1.2.9.5各种气瓶在使用到最后的剩余压力不得小于0.5Kg/cm2,乙炔瓶的剩余压力随室温不同而定。 1.2.10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刀闸开关应完全合上或断开,以防接触不好打出火花引起易燃物的爆炸。拔下插头时要用手捏住插头再拔,不得只拉电线。 1.2.11各种电器及电线始终干燥,不得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 1.2.12通风机发生异响或故障时应立即断电检修。通风机及马达应定期维修。 1.2.13保险丝熔断时应检查原因,不得任意增加或加粗保险丝,更不可用铜丝代替。 1.2.14用高压电流工作时必须穿上电工用胶鞋,戴上橡皮手套,站在绝缘的地板上,要使用带绝缘受柄的工具。具有高压的仪器设备,其外壳应接有单独埋设的地线,其电阻不大与4欧姆。 1.3废液、废物的处理规程 1.3.1一切不溶于水的固体物或浓酸、浓碱废液,严禁倒入水池,以防堵塞和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经大量水稀释后才能放入下水道。 1.3.2有机溶剂废液不得放入下水道,易燃、易爆、腐蚀类废溶剂,应放入回收瓶标明类别,主要成分名称或分子式,送危险化学废弃物临时存放处集中处理。 1.3.3化学实验室的废水在排入城市下水道前应经中和及净化处理,中和池及净化处理设施可设在实验室周围下水系统中,使有害杂质及PH值不超过《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并应定期检测。 2.防护与急救规程 2.1实验室应备有急救箱,并经常检查,保证齐备无缺。箱中应有: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棉花球、止血带、碘伏、碘酒、橡皮膏、烫伤油膏、乙酸(3~4%水溶液)、碳酸氢钠(2%水溶液)、硼酸(饱和溶液)、乙醇(75%)、洗眼杯、消毒镊子及剪刀等。 2.2当眼睛里溅入腐蚀性药品时应立即用洗眼器冲洗,待药物充分洗净后立即到医务室就医。当身体其他部位溅到腐蚀性药品时,应立即用喷淋装置冲洗,待药物充分洗净后立即到医务室就医。 2.3当眼睛里进入碎玻璃或其它固体异物时应闭上眼睛不要转动,立即到医务室就医,更不要用手揉眼睛,以免引起更严重的擦伤。 2.4使用氢氟酸后如感到接触部分开始疼痛,应立即用饱和硼砂溶液或冰与乙醇的混合溶液浸泡,并去医务室进一步处理。 2.5浓酸或浓碱洒在衣服上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钠溶液(2%)或乙醇溶液(3~4%)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务室就医。 2.6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从触电者身上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将触电者移到有新鲜空气处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