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5

       科学规范化的管理是保障实验中心正常运行的前提。中心以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强化管理等措施,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1. 实施中心式、平台化教学管理模式

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实验中心主任由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学校考核聘任,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副主任及其他专、兼职管理人员由实验中心主任聘任,报学院审批。实验中心运行经费独立下拔,对实验中心主任的年度考核由学校进行,实验中心其他人员由主任考核,上报学院。实验中心下设5个本科生基础实验教学平台(细胞与遗传学,微生物学,生物制药与食品,植物生物学、动物生物学)、3个大学生科研创新平台(微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4个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平台(药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种质资源功能基因组研究、次级代谢产物组合生物合成、生物医药与功能因子保健),下辖20个功能化系列实验教学平台和3个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平台。实验中心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每个实验平台设一名室主任,实验平台下设若干个功能实验室,每个功能实验室都划定了明确的责任范围。

2、成立高水平实验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为保障实验中心的教学质量,实验中心成立了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方智远担任,成员有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马代夫研究员、青年千人计划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晁代印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张大兵、长江科技公司吴广金高级工程师、江苏恩华集团张桂森博士、维维集团副总经理孙欣等生物及相关领域著名专家组成,负责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中心整体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目标,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实验教学计划的审定、实验室的设置与调整、实验课程体系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各实验室具体负责实验教学任务,服务保障部门负责实验教学计划的落实、教学仪器设备与实验材料的供应;负责组织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和实验教材建设;负责实验队伍建设及人员的引进、培养提高工作;负责实验人员的聘任。

3、建立健全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是中心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为加强实验中心规范化管理,学校出台有完整的管理文件,主要包括《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江苏师范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关于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聘任结果的通知》、《江苏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文明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同时,中心结合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领导体制的规定》、《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职责》、《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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